6月20日,太原市正式進入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時代。登記不動產有什么好處?哪些需要登記?……太原市國土資源局有關負責人就有關問題給予解答。 不動產登記有什么好處? 答: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就是將原本分散在國土、住建、林業(yè)等部門的包括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在內的十項不動產權利統(tǒng)一到一個部門,可以避免各項不動產權利的重疊、漏登,避免出現多個部門“多龍治水”的狀態(tài)。對老百姓而言,也可以少跑腿,減少多部門逐一登記的麻煩,在統(tǒng)一部門和窗口即可辦結。 不動產類別中,最受市民關注的要算土地和房屋。不動產權證書頒發(fā)后,將土地證、房產證合二為一。與市民熟悉的“房產證”相比,“不動產證”增加了使用期限、取得價格和分攤建筑面積等,內容更詳細,信息也更透明。 哪些不動產需要登記? 答: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法律規(guī)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等九項內容都要進行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權證書有哪些內容? 答: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用途等自然狀況;不動產權利的主體、類型、內容、來源、期限、權利變化等權屬狀況;涉及不動產權利限制、提示的事項;其他相關事項。與“房產證”相比,“不動產權證”增加了使用期限、取得價格和分攤建筑面積等,內容更詳細,信息也更透明。 “小產權房”能不能登記? 答:不動產登記是依法保護不動產所有人合法權利的行為,是對依法取得的不動產權利進行依法登記,“小產權房”實際上是沒有產權的房屋,不能予以登記。 不登記不動產有何影響? 答: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實施后,不換新證對百姓并沒有實質性影響。不動產權利人依法享有的不動產權利,不因登記機構和登記程序的改變而受到影響。此前依法頒發(fā)的各類不動產權證書和制作的不動產登記簿繼續(xù)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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