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銀保監(jiān)分局關于李麗麗任職資格的批復 臨銀保監(jiān)復〔2021〕47號
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山西分公司: 《泰康人壽山西分公司關于對李麗麗擬任山西臨汾翼城支公司經理任職資格進行核準的請示》(泰康晉發(fā)〔2021〕49號)收悉。經審核,批復如下: 一、核準李麗麗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山西臨汾翼城支公司經理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當自作出任命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我分局報告。自收到本批復之日起2個月內未任命的,其任職資格自動失效。 此復。 中國銀保監(jiān)會臨汾監(jiān)管分局 2021年4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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