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沒有社交媒體,假如這件事被其他熱點遮住了,那么王女士會得到一個怎樣的說法?很可能會沒有說法。 近日發(fā)酵的“銀行主管性騷擾門”,終于有了一個說得過去的解決方案。據媒體報道,12月8日晚間,民生銀行北京分行對關某做出撤職和解除勞動合同處分,并責成其對當事人王某道歉。 這個方案只是說得過去,主要是與之前那個完全說不過去的方案相比。此前,民生銀行相關負責人稱初步確認兩人之間的行為只局限在微信上,并沒有產生實質性的關系,民生銀行分行對關某做出的處理也僅僅是要求關某做出個人深刻的檢查,對其暫時停職并停發(fā)了季度獎金。但是,現在這個方案也遠沒有到令人滿意的程度。 比如涉事企業(yè)官方現在才出來表示,“對于當事人王某深表關切,正在與其積極聯(lián)系,愿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幫助”。然而王女士之前曾告訴媒體,單位領導有她的聯(lián)系方式但從未聯(lián)系過。所謂“積極聯(lián)系”,多少有些“事后諸葛”的被動意味。 而相比“支持和幫助”,更有誠意的說法應是“道歉和賠償”。 2009年11月施行的《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第33條明文規(guī)定:“禁止違背婦女意志,以具有性內容或者與性有關的語言、文字、圖像、電子信息、肢體行為等形式對婦女實施性騷擾”,“遭受性騷擾的婦女,可以向本人所在單位、行為人所在單位、本市各級婦女聯(lián)合會和有關機關投訴,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贝送膺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采取措施,預防和制止對婦女的性騷擾。 但事件發(fā)生后,用人單位——民生銀行長時間的敷衍塞責令當事人心寒,也令公眾失望。王女士受騷擾的時間長達兩年,她說離職前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反映過情況,但領導都以打壓態(tài)度回應。該說法如果屬實,那么顯然,該處分該追究的顯然不止關某一個。 不堪騷擾的王女士11月便離職了,當時將微信聊天記錄群發(fā),白紙黑字清清楚楚,當時怎么沒見相應的重視和處理? 我們看到的是,當一切在網絡上傳得沸沸揚揚之后,直到12月7日下午,才有了上文中那個解決方案:暫時停職、停發(fā)季度獎金、做檢查。于是引發(fā)了輿論更大的反彈,這才有了這么一個急匆匆的平息輿論之舉。 可以看到,是輿論在推著事情往前走,而不是事實。事實在最開始就是清晰的。不妨設想,假如沒有社交媒體,假如這件事被其他熱點遮住了,那么王女士會得到一個怎樣的說法? 事件發(fā)生后,涉事企業(yè)的不負責任和敷衍塞責,同關某對王女士的微信騷擾一樣讓人不滿。輿論能推動關某被撤職,可是能推動涉事企業(yè)真正汲取教訓發(fā)生改變嗎?(西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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