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李春平)齊翔騰達晚間披露要約收購書及對深交所的回復函。在回復函中,齊翔騰達稱收購方君華集團已經(jīng)與其控股股東雪松控股簽訂最高52億元的借款合同,以籌措要約收購齊翔騰達的資金。 在齊翔騰達對深交所的回復函中,君華集團表示,截至今年10月31日,君華集團貨幣資金余額30.08億元,但短期借款達到17.17億元;截至11月9日,君華集團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銀行存款賬戶顯示,其資金余額超過48.57億元。 君華集團所擁有的資金余額剛剛覆蓋其需要支付的收購款。11月13日,齊翔騰達披露控股股東股權轉讓,車成聚等48名自然人轉讓其持有的齊翔集團80%股權給君華集團,股權轉讓對價為48.18億元。 通過受讓上述股權,君華集團將直接持有齊翔集團80%股權,從而控制齊翔騰達52.37%的股份,觸發(fā)要約收購。根據(jù)齊翔騰達披露的要約收購書,君華集團要約收購齊翔騰達剩余股份,最高需要52.11億元資金。 為此,君華集團向其控股股東雪松控股借款。君華集團稱,其在11月與雪松控股就要約收購可能需要的資金簽訂了《最高額借款合同》,借款金額最高不超過52億元,借款期限一年。 本周一,新京報刊發(fā)了《起底齊翔騰達“接盤者”雪松控股》報道,通過調查發(fā)現(xiàn)雪松控股多項業(yè)務與其宣傳有較大出入。 雪松控股對外宣稱,其2015年實現(xiàn)銷售收入593億元,在“2016年全國民營企業(yè)500強”榜單上排名第50位。而在齊翔騰達的公告中,雪松控股披露其截至今年上半年的貨幣資金余額為56.13億元。 君華集團在要約收購書中強調,要約收購所需資金來源于君華集團自有資金或(及)君華集團根據(jù)向雪松控股籌措或(及))對外籌措的資金,不存在利用收購齊翔騰達股份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質押取得融資的情形,不存在任何杠桿融資結構化設計產(chǎn)品及結構化安排、分級安排,不存在任何結構化融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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